2/10/2022 6:45:29 AM 661
在感染新冠人數持續激增的情況下,加州州長紐森(Gavin Newsom)9日簽署AB-84法案,恢復雇主提供員工染疫兩星期的有薪病假。第一周無需醫師證明,第二周則需醫師證明。
這項新法案適用於擁有26名及以上員工企業,雇主必須提供員工最多兩周的帶薪病假,幫助因染疫無法上班或無法遠距上班的員工,在染疫後恢復,或照顧染疫的家人。
若員工染疫或需照顧染疫家人,或因染疫需隔離等,可獲40小時帶薪病假。如果因染疫請假一周還不夠,或者需照顧染疫家人,則可再請最多40小時帶薪病假。另外,若員工因打疫苗或打加強針而不適,雇主最少需要提供員工24小時帶薪病假。
來源: 世界新聞網